意思是:“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的主要内容 所谓“教育为主”,就是要求司法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要充分考虑到未成年人特有的年龄特征及生理、心理特征,在办案过程中对未成年人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以达到“感化和教育”的目的。
所谓“惩罚为辅”,不等于不惩罚,但惩罚的目的是为了使未成年犯罪人吸取教训,改过自新。惩罚只是辅助手段,教育和挽救才是根本的目的。
教育(Education)狭义上指专门组织的学校教育;广义上指影响人的身心发展的社会实践活动。“教育”一词来源于孟子的“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拉丁语educare是西方“教育”一词的来源,意思是“引出”。
教育简介
教育又是一种思维的传授,而人因为其自身的意识形态,又有着另样的思维走势,所以,教育当以最客观、最公正的意识思维教化于人,如此,人的思维才不至于过于偏差,并因思维的丰富而逐渐成熟、理性,并由此走向最理性的自我和拥有最正确的思维认知,这就是教育的根本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