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制度,能否考核底薪?

今年四月份的时候从别的店挖过来一个员工,是做客服的,因为店里客服刚刚起步,当时承诺给她的底薪是交着。4、5、6月份一直没给她定任务,按3000的工资实发,7月份给她定了12000的任务,提醒她7月份会考核她的底薪制定考核标准,她完成了80%,我按工资的90%发放,并且制定出了相应的考核标准,7月份她综合工资是2780,八月份我定了12200的任务,她只完成了60%,这样工资是按70%发放,再加提成和管理提成发不到2300的工资,八月底她找我谈当时谈过来的时候是说的底薪3000,她觉得我是在变相的扣她工资。我们县城同行业的底薪水平大概在1000左右,都是业绩加底薪,她拿3000工资如果不制定任务和考核底薪3000,给她交保险,店里只有她一个人交保险,因为没交过所以答应全部给她交,连她自己承担的那块也给她她很满足于这个3000块,我说她业绩不好,她说店里人员配备不全,她很忙,没办法创造业绩。我们之间没这个方法是否合理??有签合同。我还是想留着她,这个办法是想让她有压力有动力去完成任务,不是为了变相的扣除工资。不知道

一、只要保证收入不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收入,绩效考核制度考核底薪在法律上是没问题的。
二、从促进公司发展的角度,绩效考核制度考核底薪有待商榷。绩效考核的目的是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与绩效考核的收入不是越多越好,员工也有安全需求,对于一些市场需求大的岗位,员工找工作的机会多,他们会在同行业企业进行比较,绩效考核挂钩的比例偏大,会促使这部分员工离职,如果这些员工恰恰是公司急需的人才,那对于公司的发展就会造成阻碍了。并且,既使哪些就业困难的员工,不会离开公司,但与同行企业比较后也会有不公平感,也会影响他们的积极性。
三、针对你的情况,矛盾点是销售任务完不成而不是考核底薪的问题;任务完不成有两种情况,一是员工工作不努力或员工技能水平低导致完不成任务;二是任务目标定的偏高,员工付出努力也完不成任务。如果是第一种情况,你需要与员工谈,帮助他改进工作态度或工作方法;如果是第二种情况,你就需要调整任务目标了,如任务目标过高导致员工长期任务完不成,就是收入没有影响,也会打击员工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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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9-05
你的想法很好,但是应该做到事前沟通。比我我们公司规定某个岗位的工资标准是3000,基本工资是1500,另外的1500是绩效工资,根据业绩和领导评价是浮动的。合起来就是他当月的应发工资。再扣除社保等就是他的实发工资啦。
个人建议是你要和她谈一谈,让她知道自己的工资到底是怎么来的,这种带浮动的工资对她有什么好处,然后给她做个职业生涯规划,让她知道以后的路是怎么走的,如此一来,有了未来,有了希望,工作自然就有动力了。
第2个回答  2016-11-29
  绩效考核制度不考核底薪。
  1、底薪是属于岗位工资,在员工签订劳务合同中有明确的规定,岗位工资是固定不变的不属于绩效考核的范畴。
  2、绩效考核制度考核的内容已经包含了员工岗位职责的指标,所以,岗位职责影响的是考核指标中的一部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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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3-09-05
不涉及底薪,只涉及绩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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