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四月份的时候从别的店挖过来一个员工,是做客服的,因为店里客服刚刚起步,当时承诺给她的底薪是交着。4、5、6月份一直没给她定任务,按3000的工资实发,7月份给她定了12000的任务,提醒她7月份会考核她的底薪制定考核标准,她完成了80%,我按工资的90%发放,并且制定出了相应的考核标准,7月份她综合工资是2780,八月份我定了12200的任务,她只完成了60%,这样工资是按70%发放,再加提成和管理提成发不到2300的工资,八月底她找我谈当时谈过来的时候是说的底薪3000,她觉得我是在变相的扣她工资。我们县城同行业的底薪水平大概在1000左右,都是业绩加底薪,她拿3000工资如果不制定任务和考核底薪3000,给她交保险,店里只有她一个人交保险,因为没交过所以答应全部给她交,连她自己承担的那块也给她她很满足于这个3000块,我说她业绩不好,她说店里人员配备不全,她很忙,没办法创造业绩。我们之间没这个方法是否合理??有签合同。我还是想留着她,这个办法是想让她有压力有动力去完成任务,不是为了变相的扣除工资。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