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每月工作时间是多少小时?

如题所述

劳动者月平均工作时间为21.75天。劳动者的工资需要折算为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按每日8小时,每月174小时进行折算。(1-12月)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工时制度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国家实行劳动者从全年日历时间365天中扣除52个星期的公休日104天,扣除法定节假日11天,全年应工作250天,每月平均工作20.83天,每天工作8小时。

按此推算,每个月平均应工作约167小时。不得超过上述规定限额工时制度。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扩展资料:

劳动者工作时间包括准备结束时间、作业时间、劳动者自然需要的中断时间和工艺中断时间。

1、准备结束时间系指劳动者在工作日(班),为完成生产任务或作业的准备和结束所消耗的时间;

2、作业时间系指劳动者直接用于完成规定的生产任务或作业所消耗的时间;

3、劳动者自然需要的中断时间系指劳动者因自身的生理需要而必须中断正常工作的时间;

4、工艺中断时间系指劳动者在工作时间中,因工艺技术特点的需要使工作必须中断的时间。——《劳动部关于国家铁路劳动者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批复》(劳部发521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定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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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1-04

规定每周工作5天,每天8小时,超过这个时间的都是加班,法定节假日也应该休息。

1、我国《劳动法》没有具体规定月工作时间,但是有一些关联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一周五天,一天八小时可以加班,但一天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一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排除一些特殊情况。

3、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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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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