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工作1年多仍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今公司要调岗降薪

我一同事在公司工作1年多,但至今仍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今公司要调岗降薪,由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这样劳动法会保护吗?去仲裁可能赢吗?
但我同事在工作期间负责的一个项目让公司损失了30万,如今公司要把他调到别的部门并降薪。
cdl_02 - 高级经理 六级
你所说的符合法律是指劳动法吗?
具体是那一条呀?
谢谢了

  公司工作1年多仍未签订劳动合同视作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要调岗降薪需要和劳动者协商,如果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如果劳动者不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劳动者可以反馈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并补签劳动合同,要求认定用人单位单方面的变更的内容无效。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8-06-16
企业因为劳动者的工作失职而进行调岗降薪是符合法律的,因为你同事给企业造成了经济损失,可以视为不适合本岗位,所以进行调整理所当然。
但是企业未主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就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如果你同事现在离职,公司需要支付这一年来的双倍薪金作为经济补偿。
已在留言里答复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