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给私人铺子打工的,没有签劳动合同,但是来之前讲的是按月开支。月工资是1200。我是从8月7日来的,然后9月8日不干了。然后老板给我开的是1240元。问题就是,我总共干了33天时间,但是对方却说是从8月7日掐到9月7日算一个月。但是这个月岂不是32天了吗?但是我问他了,他说就是按这么算的,这样合理吗?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扩展资料:
工资(Wages)是指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