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把劳动合同给员工怎么办?

刚上岗,公司与员工签订三年的劳动合同,公司以劳动局会不定时抽查为由,拒绝给予员工合同,说可以随时复印两份之外的第三份给予员工,这个合法吗?如果违法,在没有足够的证据之前怎么保护自己的利益呢?

公司不给我劳动合同怎么办?
如果公司不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分别持有。”以及第八十一条:“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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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4-26
公司劳动合同不给员工怎么办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和第八十一条:“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由此可知,用人单位不把劳动合同给劳动者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一、劳动合同的形式必须是书面的
劳动合同必须要以书面形式确立来,不能进行口头约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重要证据,任何一方不签劳动合同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持一份。
二、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
劳动合同在签订后,如果存在以下情形,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会被认定为无效。按照《劳动合同法》第26条的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用人单位如果存在上述行为,劳动者可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无效要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确认,劳动者不能因为存在上述情形在不经过劳动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认定的情况下,自己单方面认定劳动合同无效而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不可少
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包含以下必备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以上条款在劳动合同中都应当包括。
一旦员工的岗位、报酬等内容发生变化,或者企业发生合并分立的情况,应当及时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以免在今后可能的劳动纠纷中陷于被动。
第2个回答  2019-06-22

用人单位的做法确实违法,劳动合同因该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什么叫“劳动局会不定时抽查”,简直鬼扯,既然要抽查也是查公司,让公司拿出自己家的那一份啊,凭什么让拿出劳动者的一份。

在没有足够的证据之前怎么保护自己的利益呢?你只需证明你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即可,符合以下条件都可作为证据。

1.应聘登记表、入职登记表、录用通知书、面试通知短信等。

2.工作服、出入证、厂牌、工作证、技术认定证书、专业证书年检记录等能够证明职务身份的证件。

3.工资单、工资收入证明(需会计人员签名)、社会保险记录单、企业年金单、住房公积金单或其他工资发放记录等(工资发放为现金可忽略)。

4.打卡记录、考勤记录、加班通知等。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6.发表有自己作品的公司内部刊物、或者公司网站有关自己事迹的报道。

7.工作记录单、本人代表公司签订的采购合同、销售合同,客户业务记录等。

8.由公司签字的岗位职责说明书、薪资确认书、调岗通知书、解除通知等。

9.公司或者公司工会发出的本人的荣誉证书、奖状、惩罚通知单、工会会员证。

10.工作中来往邮件、QQ聊天记录、微信记录、工作安排短信记录等。

11.与公司领导谈话、工作情况的录音、录像。

12.财务借款单、报销凭证等。

13.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交警部门调查询问的笔录。

14.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登记、询问调查笔录等。

15.信用卡账单邮寄地址为单位。



第3个回答  2019-02-28
单位未将劳动合同给劳动者属于违法。即便劳动局要抽查,也是查单位的那份,与劳动者的那份无关。你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要求单位给你一份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追问

复印出的第三份具有法律效益吗

追答

复印件只有参考性,只能作为证据的参考,其证据的充分性远低于原件,除非重新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劳动者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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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21-11-22

首先,明确此做法是违法的。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二款: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 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存在不给劳动者持有劳动合同的行为,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责令改正,至于赔偿责任,实务中基本上难以用得上,主要是不给劳动者持有劳动合同并不一定会给劳动者造成实质损害,劳动者也难以举证证明损失的存在。 所以,该公司的做法是属于违法行为,如果该员工对公司的决定不服,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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