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公司应在多长时间内与员工结清薪水。

我与公司的合同到12月31日到期,公司于12月19日通知我不再续签。并承诺补偿金和本月工资在月底发放(公司发工资都是每月月底),而双薪和奖金要到下一个月才能发放。我想问一下,公司这么做对不对,或者应该一次性与我结清,还是应该在多长时间内结清?

依据《劳动合同法》5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的转移手续。劳动者应按双方约定,办理交接手续。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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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法律网 葛磊律师追问

15日包含双休日和节假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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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2-23
根据劳动部制定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由此可见,你公司的做法是违违反劳动部的部门规章的。
第2个回答  2011-12-23
这方面没有具体时间规定 基本在一个结算周期内结清
第3个回答  2011-12-23
我以前的单位也是这样的,但我觉得他第二个月没有拖欠和随意扣除,我觉得影响也不是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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