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顶楼渗水,该怎么维权,未办理房产证

我的房子是09年02月份买的,11年7月装修的,在6月份装修时发现阁楼多处渗水,经过多次与开发商沟通,于8月份修理过一次,但是没有修好,之后一直催开发商修理,每次都敷衍了事,说来修又不来。之前装修好的墙面因渗水都掉漆了,起霉斑,到现在开发商房产证都未办理。
09年买房子的时候说年底大家一起办理房产证,一直说快了,马上就办了;到现在也没办。我该怎么办?渗水严重的时候用桶接水。

  根据建设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第五条的规定: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质量等级。
  2.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
  3.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屋面防水5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管道堵塞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4.用户报修的单位,答复和处理的时限。
  第六条住宅保修从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的住宅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不应低于本规定第五条规定的期限。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延长保修期。
  国家对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另有规定的,保修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业主可要求开发商或者承建方对漏水问题应及时修理。若修理期间对业主造成损失,可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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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1-03
防水质保5年,管道2年,质保期内非人为的开发商责任,不给处理可到当地质监部门投诉,他们专管这事,再不行上法院告,不然拖过质保期就是自理!另外,质保期内同一地方维修两次修不好的,可自行找人来维修,费用开发商出。没有房产证,你会有合同,不用怕,更多信息,更好建议,免费提供混凝土防水渗漏水修复专业技术咨询,免除今天修,明天漏,年年修,年年漏的烦恼追问

房产证还没办呢,是开发商的原因,听说是那个地方不合格批不下来

追答

跟有没有房产证没有什么大的关系,漏水是一回事,房产证能不能办是另一回事,只要开发商愿意继续要与你履行这个合同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11-02
你当时应该交过公共维修基金的,这笔钱就是用来维修的。直接联系物业,由他们从公共维修基金中提钱进行维修。
如果没有交过,那就要联系开发商了。
如果有关系,或者当地记者够敬业的话,可以考虑见报,上电视曝光这件事情,争得舆论的主动。
第3个回答  2011-11-02
建议你简单处理,一楼最后一段话很对.即便是2楼的依据很充分,但真正处理起来,根本不是这样.
细节如下:

你房产证都办了,就证明你当时收房的时候已验过(记得你填过一个单子吗?),验收后开发商把钥匙交给你,主体没有损坏的话,就没有他的责任了(最多负责修复).

你如果办了房产证,那就证明你的大修基金以缴与物业,物业会负责替你维修,你不用出任何费用.

另外你也不能对物业要求赔偿,物业只是你雇来给你服务的人员,也就是你的管家,他是没有义务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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