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署名称和盖章名称不一致。

我公司是施工企业,合同甲方是某某省建筑总公司,但盖的章是另一个省项目的项目工程部的章,请问这合同有效吗?我公司该履行吗
电话已经沟通过,某某省建筑总公司是资质企业,但这个项目是该公司授权给无资质的一个企业做的,他们有授权书,也就是说要重做合同让总公司盖章是不可能的.

可以重新签订。合同抬头和公章不一样的话合同也是有效的,法律上以尾部加盖的公章为准。
法律分析
有效合同,是指具备了合同的生效要件,能够产生合同当事人预期法律效果的合同。 法律评价当事人各方的合意, 在合同效力方面, 是规定合同的有效要件,作为评价标准。 对符合有效要件的合同, 按当事人的合意赋予法律效果,对不符合有效要件的合同,则区分情况,分别按无效、可撤销或效力未定处理。意思表示真实,是指缔约人的表示行为应真实地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即其效果意思与表示行为相一致。它作为合同的有效要件,是意思自治原则的当然要求。合同不得违反强行性规范,是由合同制度的目的所决定的,为一般的原则。除了法律的强行性规范外, 合同还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合同标的决定着合同权利义务的质和量,没有它,合同就失去目的,失去积极的意义,应归于无效。合同标的可能,是指合同给付可能实现。合同标的确定,是指合同标的自始确定,或可得确定。当事人能够了解合同的状况和法律效果,对保护其合法权益和减少纠纷均具有意义。自然人签订合同, 原则上须有完全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亲自缔约,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三十九条 出质人与质权人可以协议设立最高额质权。最高额质权除适用本节有关规定外,参照适用本编第十七章第二节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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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2-21
楼上的正解。打电话协商下, 重新弄分新合同,(我们公司盖章盖偏了,也要求重新弄的)如若对方不同意,可以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谁啊~~~你让他们解释清楚,一定要重新盖章,确认正确)

叫他们把授权书给你们看下,复印件留份,备用!另外你们公司和他们公司补签份协议,万一发生状况,由谁承担责任,明确责任,由他们单位自己盖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签字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1
一.合同的必备条款是当事人,标的,数量.其他条款可以通过补充协议、国家或行业标准、合同有关条款、交易习惯、有利于实现合同的目的及诚信原则等进行确定.
二.双方的合同盖的是"另一个省项目的项目工程部的章"明显属于当事人首尾矛盾,即当事人并未确定.故合同并未成立.当然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一条 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人民法院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对合同欠缺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内容,当事人达不成协议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五条等有关规定予以确定。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02-20
你好,有效
纵横法律网 钟晶律师追问

怎么会有效呢?

第4个回答  2012-02-20
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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