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员工在没有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就停止为职工缴纳社保费,是否合理?

如题所述

这个肯定不合理的,既然没有解除劳动合同,说明你还是单位的员工!单位有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保,医保等,这个是国家明文规定的,如果企业没有替员工缴纳,员工可以去劳动部们举报企业的不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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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1-28
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对此,《劳动法》第七十二条作了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七款也把社会保险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足见国家对社会保险的高度重视。
因此,单位在没有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就擅自停止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做法是违法的。
属于劳动争议,有权要求单位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
否则,可通过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予以解决。
第2个回答  2019-11-28
用人单位违法。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没有正式解除,用人单位就必须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应当在半个月内为劳动者办理社保关系转移。
第3个回答  2019-12-22
单位员工没有和单位解除合同就停止为员工缴纳社保,不是是否合理的问题,而是不合法,你可以通过劳动部门申请解决,要求补缴社保,或者以未缴纳社保为提出辞职,并要求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
第4个回答  2019-11-28
不合理,可以找劳动仲裁部门投诉,现在是人民做主,政府会为你做主的,放心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