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未到期房东不让转让门面怎么办?

合同上到期时间是2012年8月16号,合同上写的是(若乙方因故不能继续经营,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将门面转让,但经营范围不得超过本合同。)可是房东说他要自己收回去给他的阿姨做生意,那我的当时租他的门面是别人转让过来的,我的转让费怎么办呢?虽然接手的时候门面已经装修了,可是我自己还添置了很多东西,那笔钱我找谁要去呢???求高人指点...

法律规定,未经出租人同意,铺子是不能转租的,你只能和房东协商,晓之以情,希望能够打动房东。

房屋租期未满,你没有法定的房东可以提前解约过错,房东是不能提前解约的,不必担心第三人会直接和房东搅在一起签合同。

附:《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二百二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扩展资料:

违约责任:

甲方保证该门面有合法承租权并有权依法转让,应该按时交付门面,甲方逾期交付门面时,按下列方式计算违约金:逾期交付天数× 元/天;超过30天甲方仍不能交付转让门面时,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返还已支付的门面转让费,和按上述约定追偿违约金。

乙方应按时接收门面和支付门面转让费。乙方逾期接收门面超过7天时,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不予返还已支付的门面转让费。乙方逾期支付门面转让费时,按下列方式计算违约金:逾期付款天数× 元/天。

丙方保证该转让门面为其合法所有,享有门面的出租权,并执行门面转让合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门面转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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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4
征得甲方同意后,这句话很重要。不让转的话你没办法的。估计房东可能是想收回后高价租借,毕竟有装修的。可以和房东试谈不让转让即刻拆除装修配置退租,看看他的反应。当然,不能把矛盾激化。追问

就没有其他办法让房东答应我转让吗?那我从之前那家接过来的时候,给的转让费不就打水漂了吗?

追答

这种状况的话,一般只有协商解决。抱歉。其他方法不被法律所允许。

追问

那也就是说我的转让费就给送房东了吗?我刚刚很诚恳的跟她沟通,但是她的态度也很明确的说是要收回自己做,可是我就是不平衡那几万块的转让费啊...我可不可以跟她要我的转让费呢?虽然我的转让费是给了上一家做生意的朋友,但是我也不能白白的浪费了那几万块啊...
另外,合同上写有,在同等条件下我可以优先租用,租金可按临近门面的平均数收取。也就是说,假如我现在还继续做,明年到期了,我也可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租咯?

追答

问她要转让费真的不太现实的,第二条法律上认可的,您有优先续租权的,但若房东真的想什么坏事,总是可以找到理由不借给你的,这时你的转让费一样要不回来的。比如借给别人拟个较高的价格让你接受不了啦之类的。

追问

她的租金是要按邻近几个门面的平均数收的。关键是现在她不让我转,到时候门面到期了,她会不会强行收回?假如他收回后我发现他不是自己在做生意,而是转租给了别人,我是不是可以追讨赔偿呢?

追答

门面到期后,不是房东强行收回,估计会和你谈租金之类的问题。你虽然有优先承租权,但是房东也可以选择不租的。她收回后不管是出租还是自用那都是她的自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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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1-08-08
标的物在承租期未经出租人同意是不能转租的,你之前的转租行为应是得到了出租人的同意。你可以继续使用啊,好果房东要强行收回是解除租赁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3个回答  2011-08-17
这种状况的话,一般只有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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