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售长期股权投资,资本公积的处理。

甲公司2008年12月31日对乙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组成为:成本6000万,损益调整500万,其他权益变动40。2009年2月10日出售所持股份60%,收到银行存款4000万元。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 4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3600
-损益调整 300
-其他权益变动 24
投资收益 76
1.在这里,应该同时结转以前年度计入资本公积的这部分权益变动吧?分录是否应为: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4
贷:投资收益 24
2.如题中问:甲公司转让部分对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时应确认的投资收益,是仅指出售时的投资收益76,还是应包括问题1中的24?我理解,以前记入的资本公积,在转让时,即转为正式的损益,也应该算转让时应确认的投资收益啊?

是的,资本公积要转作收益的。
你的理解是正确的,应该确认投资收益,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一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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