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已经到期了,公司以未找到人一直不安排人交接,领导以未交接好不能离职?

如题所述

这个是有法律规定的,不是随便的他说怎么样就怎么样的,比如他要是辞退一个员工,会因为这个员工没有找到工作,没法继续生活,就不辞退吗?那不乱套了,根据劳动法,一个月,不同意是没有用的,直接跟领导谈,到时间了,你找不到人,也不可能一直在这干,该尽的义务该遵守的法律条文已经遵守,如果不给工资,直接找劳动局申请劳动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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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7-14
这个是公司的问题。你可以不答应的。
你只要在劳动法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来辞职,时间到了就可以走人了。
公司不能以任何的理由不让你走的,不交接那是公司的责任,跟你无关。
如果公司以这个名字扣你工资什么的,你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去投诉他们。
第2个回答  2021-07-14
只要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时限提出离职,公司不应该以任何理由不放人,交接问题是公司的责任,你可找领导以法力据,请尽快安排交接,否则就只能劳动仲裁了。
第3个回答  2021-07-14
按照劳动法,你已经提前一个月书面提交辞职,到期了公司未找到对接人员,这跟你没关系,你可以结算完工资走人,公司不让走人,你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反映,并介入协调,实在不行走法律程序。
第4个回答  2021-07-13
如果你按照规定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申请。一个月后可以主动离职。公司未找到人,不安排交接。离职带来的损失应该由他们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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