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流程

工伤认定流程


1、工伤申请登记2、工伤审核: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申请人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受理决定3、工伤受理4、工伤调查核实。根据需要对申请人上报的材料存有疑问的,则进行调查核实5、行政决定。
一、工伤认定的申请时效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提出工伤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工伤认定的部门:设区的市劳动保障局内设的工伤认定部门。
三、申请工伤认定应提交的资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向工伤认定部门索要);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时,工伤认定部门应当在十五天之内一次性告知要补齐的材料)
四、受理:材料齐全、管辖正确、没有超过时效的,工伤认定部门应当立即受理并书面告知受理的理由,因为管辖或时效问题不予受理时,也要书面告知不受理理由。
五、举证责任:如果是职工申请,职工要对劳动关系的成立、受伤的过程及医疗资料进行举证。
职工或职工家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认为不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举证。
六、处理:工伤认定部门在受理后60日内作出“是工伤”、“视同工伤”或“不是工伤”的书面结论。在该书面通知中,应当告知职工和用人单位不服结论时,应当在多长时间内向那个单位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在多长时间内向那个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七、救济渠道:职工或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不服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行政复议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相信大家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所以,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按照以上流程一步一步处理,避免以后出现不必要的纠纷。今天小编就介绍到这里,如果还有疑问,欢迎咨询律图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法律依据】: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视伤情程度等从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与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科别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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