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专用章盖错重新开增值税发票怎么办理

您好:因疏忽发票专用章盖错怎么重新开增值税发票怎么办理,办理的程序是怎样的?

增值税专用发票重开,需要取回原票并且作废,重新开一张正确的即可;
  如果增值税专用发票开错,而且跨月,作废按以下步骤处理: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开票方凭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先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然后再开正确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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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1-19
你好,发票专用章盖错,可以重新盖正确的发票专用章,无须重开,如要重开需将错误的发票作废,当月内可以直接点作废按钮作废,跨月重开需申请红字专用发票申请单,金税3期可以直接在系统里面操作申请,待系统审核通过后,可直接开具红字发票,再重新开具正确的发票。
提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在发票的认证期限内(自开票之日起180天),超过期限无法再申请红字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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