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两个月前要求我主动离职,我没有同意,之后找了莫须有的罪名给了一封警告信扣除今年年终奖,上个月又通知我因为公司业务变更需要取消我的岗位,安排我去车间做装配工而后派往现场做服务工,按照合同法规定,公司调岗属于所谓的业务变更需要,工作内容也有相关性,我若不同意调岗是否一分钱补偿都拿不到?另外我去年工作中受了工伤,但是公司没有给上报,因为时间较久,个人申请工伤的一年期限虽然未过,公司知道我找不到两个目击证人,知道我没有证人肯定报不下来工伤,所以敞开让我去申请工伤,如果我以受伤身体不能从事重体力劳动为由可否拿到相应赔偿?如果可以,能拿到几个月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