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买的房子,14年才通知办理房产证,等办到我家的时候开发商那边的物业公司告诉我我现在住的房子其实不是我当时买房子时需要的平方数,我当时买的时候这套房子他们说是116平米的,结果现在需要办房产证了,他们又说这套房子是129平米,还要求我补齐这多出来的13平米的钱才给我办房产证,当时我销售人员也辞职了,找不到人,合同里有一条写的是"如果办理房产证时房屋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那么就得按房产证登记的实际面积来进行多退少补". 但是这条约束是他们自己加到合同里的, 我想问一下,我为什么要补这个钱?当时不说清楚,现在到办房产证了才跟我说,这都已经拖了5年了,按照法律他们是不是应该先赔偿我滞纳金?而且房屋面积搞错了本身就是他们的责任.我认为我没有错.更不应该给他补这部分钱.还请律师专家帮我明鉴.在线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