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提出不续签,员工表示同意,但员工离职后反悔了,公司有法律风险吗

第二次劳动合同到期,按理说无论公司同意与否,只要员工提出,就理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现在是公司提出不续签,员工同意了,但是如果员工离职后反悔了,想和公司仲裁,公司会有法律风险吗?

你好,这种情况关键要看单位有没有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有,基本没有什么风险,反之,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追问

请问经济赔偿该如何计算呢?第二次合同到期日,员工正好在公司整三年。

追答

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照半个月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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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0-18
1,公司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如果员工同意,应该按照工作年限给与相应月数工资作为经济补偿,离职后反悔也只能这样赔偿。
2,如果员工在到期前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拒绝,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关系,应该按照工作年限给与双倍月数工资作为赔偿金。
第2个回答  2013-10-17
只要按照法律规范办理了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等手续,结清了工资,支付了经济补偿金,应当没有什么法律风险。
第3个回答  2018-03-10
我在厂里做11年,厂里问我续签还是不续签,续签会降低待遇不续签没得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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