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打员工该怎么处理?

我是塑料厂的一名员工,因厂里长时间招不到人,今年我一直都在上晚班,平时上晚班到一点多的时候都会小睡一会好提高精神继续上班,然而昨晚一点的时候,我看机器都在照常进行准备小睡一会,睡着的时候,刚好老板叫我没叫醒,就抓起我的衣服一拳打了过来,然后又是一脚,我便开始跑,老板便满厂追着我打,我跑到厂门口他才没追过来,回来时我看见老板满脸通红还要追着我打,老板娘把他拉开采结束,事后老板娘问我想怎么解决,我觉得很委屈,而且我对法律也不懂,这对我以后的生活有很大的影响,希望大家能给我个很好的建议,好的方法。

发生殴打事件的,应向案发地公安机关报案处理。在伤情稳定后,再进行法医鉴定。

若经法医鉴定为轻伤或重伤的,涉嫌故意伤害罪,需承担刑事责任。应由公安机关立案处理,公安机关在侦查完结后,会移交人民检察院,由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受害人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若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的,则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公安机关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受害人可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承担民事赔偿。

民事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需根据具体情形确定赔偿数额。若构成伤残等级还有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20年*伤残系数。

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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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2-18
这种情况建议员工报警,如果伤情严重就申请进行法医鉴定,然后按照法医鉴定向老板索赔,同时如果员工份情达到轻伤一级以上,老板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第2个回答  2020-08-20
报警依法处理,千万不要以为拿一大笔钱私了了之,因为小心老板反过来告你敲诈勒索,如果能够录音取证最好。
第3个回答  2018-12-25
我是长寿区宴家新发有限公司的员工。跟老板的情妇的姐姐发生争吵。老板就打人。该怎么办。
第4个回答  2013-10-25
看你自己的意思了,你可以报警要求公安机关按照法律规定对你老板进行处罚,并且要求他对你进行赔偿;或者直接跟老板提出赔偿,这两条都是属于意味着你不能再在这个厂里干下去了,也可以找老板直接去谈这个情况啊,看看他什么意思,他愿意赔你就拿着,既然是老板娘问你了,估计是他们也怕你去告他们吧?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