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劳动法的表述,“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节假日属于带薪假期,也就是说也算出勤的,这样一来,月平均出勤天数(计薪天数)应该是365/12=30.42天/月。如果按照每月平均上班时间20.92天计算,岂不是节假日不属于带薪假期了?假如某人于五月四日离职,工资就不计算“五一”三天了么?假如某人于五月四日离职,工资就不计算“五一”三天了么?按照今年的五一放假方式,如果5月8日离职,5月4、5、6、7日怎么算工资?1、2、3日是不是不算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