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实行综合制工时制度(以年计算),我们每天工作12小时,六日不休,也是12小时工作制,平时加班按150%,六日加班按200%计算加班工资,以一年为单位,平时加班共计960小时,六日加班共计1248小时,我想问的事,我们公司实行综合制工时是合法的吗?总工时是不是超出了劳动法规定,综合制工时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