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无法提供证据,要负什么不利后果?

如题所述

不利后果主要是指以下几种情况:
  1、对当事人的陈述全部或部分不予采信。
  2、对当事人的主张全部或部分不予采信。
根据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义务,如果当事人不能举证或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导致事实真伪不明时,对当事人的主张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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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一般来讲,劳动仲裁无法提供证据,主要需要承担因举证不能造成的败诉风险加大的后果(也就是说输的可能性增大)。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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