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后需要注意些什么,档案还有社保怎么办?

我提前30天辞职的,在这个公司的工作交接已经完成了,眼看马上就要正式解除劳动合同了,我担心到时候会出现一些问题,想咨询一下到时候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
解除劳动合同之后公司有哪些义务应该做,还有我最关心的问题就是我的档案还有社会保险到时候怎么样办?
离职证明是等到办理完所有手续的时候给我开吗?
希望得到专业的回答。

第1个回答  2011-06-10
工作交接之日,用人单位就应支付你的工资和经济补偿(如果有经济补偿的话)。用人单位还应向你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要求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加付补偿金。

  如果你认真看一下我以上回答中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网上搜索这些内容都能找到全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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