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提前30天辞职的,在这个公司的工作交接已经完成了,眼看马上就要正式解除劳动合同了,我担心到时候会出现一些问题,想咨询一下到时候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
解除劳动合同之后公司有哪些义务应该做,还有我最关心的问题就是我的档案还有社会保险到时候怎么样办?
离职证明是等到办理完所有手续的时候给我开吗?
希望得到专业的回答。
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要求用人单位配合办理档案社保等迁移手续,有新工作单位的,可以将档案社保等转移至新单位,没有新单位的,一般当地人才市场会提供暂时接收的手续,可以咨询一下。入职新单位一般都会要求提供离职证明,在离职的时候,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开具离职证明。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