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徐坤告B站侵权引争议,鬼畜恶搞算不算侵犯肖像权?

蔡徐坤打篮球的视频被B站网友恶搞为鬼畜视频,这样的行为算不算侵犯肖像权呢?

第1个回答  2019-08-19
不算吧,这个要看问题的出发点
第2个回答  2019-08-03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肖像权利,而第三者如果不经过同意,就利用他人的肖像来为自己获得盈利,那么这个就是侵犯他人的肖像权了。这个是基于以盈利为目的的情况下,那么如果不是以盈利为目的,是不是就不属于侵犯肖像权?并不是这样,就算不是盈利为目的,但是故意的丑化他人,诋毁他人形象,也是属于侵犯他人的肖像权,严重者还要接受法律的制裁,而蔡徐坤的事件,典型的就是属于后者。
第3个回答  2019-07-27
吃瓜网友也是要适可而止,毕竟我们处在于一个法制的社会,有可能你的一个无心的举动,就会给别人造成困扰,而你自己也有可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一时恶搞一时爽,一直恶搞一直爽,然后最终就出事了,得不偿失。
第4个回答  2019-07-18
流量明星好烦呀,到处都是视觉广告
第5个回答  2019-07-09
娘炮 我是真的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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