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转租了一个店面,只有跟转租人签定的合同,没有和房东的书面合同。房东现在要收回房子,请问合法么?

因为合同期内物业费的问题,我转租合同中没有提到物业费,原合同乙方不交物业费,房东要收回房子,房东收回我房子合法么?请问我应该交物业费么?还是怎么交?

很不幸的告诉你合法。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承租人转租房屋的,应当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否则,出租人有权收回出租的房屋。但应当退还剩余租期的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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