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4-04-19
u 版大你好... 法源依据劳基法第39条规定略以:「第三十八条所定之特别休假,工资应由雇主照给。雇主经征得劳工同意于休假日工作者,工资应加倍发给。」 超过八小时部分,应依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办理。雇主延长劳工工作时间者,其延长工作时间之工资依左列标准加给之1、延长工作时间在二小时以内者(2小时以内),按平日每小时工资额加给三分之一以上(1.33倍)。2、再延长工作时间在二小时以内者(2~4小时之内),按平日每小时工资额加给三分之二以上(1.66倍)。是以~~先计算出你的平均时薪多少~~~~薪资/240小时=平均时薪1.当日八小时部分*平均时薪*2=特休假工作之加倍工资.2.当日超过八小时部分~~~1)前二小时部分:平均时薪*2小时*1.33倍=加班费12)超过二小时部分:平均时薪*工时*1.66倍=加班费2 以你为例~加班工时十小时三十分,在此假设你的薪资为21000元.21000元/240小时=87.5元(平均时薪)一.87.5元*8小时*2倍(加倍)=1400元二.87.5元*2小时*1.33倍=232.75元三.87.5元*0.5小时*1.66倍=72.62元合计:1400元+232元+72元=1704元注记:你若属于时薪制则以时薪多少直接套入公式计算.. 祝顺心 查看原帖>>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04-19
u 版大你好... 法源依据劳基法第39条规定略以:「第三十八条所定之特别休假,工资应由雇主照给。雇主经征得劳工同意于休假日工作者,工资应加倍发给。」 超过八小时部分,应依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办理。雇主延长劳工工作时间者,其延长工作时间之工资依左列标准加给之1、延长工作时间在二小时以内者(2小时以内),按平日每小时工资额加给三分之一以上(1.33倍)。2、再延长工作时间在二小时以内者(2~4小时之内),按平日每小时工资额加给三分之二以上(1.66倍)。是以~~先计算出你的平均时薪多少~~~~薪资/240小时=平均时薪1.当日八小时部分*平均时薪*2=特休假工作之加倍工资.2.当日超过八小时部分~~~1)前二小时部分:平均时薪*2小时*1.33倍=加班费12)超过二小时部分:平均时薪*工时*1.66倍=加班费2 以你为例~加班工时十小时三十分,在此假设你的薪资为21000元.21000元/240小时=87.5元(平均时薪)一.87.5元*8小时*2倍(加倍)=1400元二.87.5元*2小时*1.33倍=232.75元三.87.5元*0.5小时*1.66倍=72.62元合计:1400元+232元+72元=1704元注记:你若属于时薪制则以时薪多少直接套入公式计算.. 祝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