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个月前和老板口头提出离职,老板同意,但是要求我找到人,交接工作,并在对方过了试用期考核,并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之后,才可以离职,但是老板是外国人,要求一个能用英语很好交流的人事,找了好多个人都不满意,到现在都没有人来交接,我自己也有其他打算,不能再等了,怎么办?
之前他说所有的辞职申请都先和他口头说,然后现在他不接受我的辞职申请,我该怎么办
追答不能口头,需要以书面形式提出
追问直接写一个辞职通知书,可以吗?
追答可以,交给人事过相关领导
我直接走, 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追答不用的,你只需要跟公司打个招呼,到了约定离职的日期直接走人,不用担心太多,如果非法克扣工资,数额较大的可以走法律程序
追问没有约定日期呢,按照老板的意思,绵绵无绝期啊
追答那就根据你自己的意思走咯,工资一定会扣一部分的,克扣超过20天的工资一定跟他刚,没超过20天忍忍就算了。PS:至少提前一周跟老板明确说你要走,并提供一份纸质版的离职声明。接不接是他的事,你只要把你需要做的做了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