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明不能证明其偷盗,想解除
劳动关系必然要赔偿,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付赔偿的有以下情况: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 如果只是怀疑,光听所谓的证人一面之词,显然有失公允,直接辞退肯定是不合法的。即使员工真的有偷盗行为,那也应该有实质证据,不是人赃并获,只有证人的话去报警恐怕也是定不了罪的。
2. 有怀疑,那就去求证。比如说加强安保,在一些公共区域设置隐蔽摄像头,最好能拍到员工行窃的录像,这个可以作为有利证据。同时要加强防盗意识,减少盗贼的可乘之机。
3. 如果掌握了有利证据,一方面可以报警,另一方面可以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处理(比如说制度里面规定有员工违法犯罪,公司可无偿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按此操作)。
拓展资料
被人怀疑偷钱一般是不可以报警的。因为只是怀疑,还没有构成诬陷。根据《刑法》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
治安管理处罚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
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对诬告者予以
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涉嫌
诬告陷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构成犯罪。
诬陷罪的相关法规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作虚假告发,意图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行为。这里的“他人”,是指所有的第三人,既包括一般的干部、群众,也包括正在服刑的罪犯和其他在押的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诬告陷害他人,必须是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为目的。如果不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为目的而捏造事实诬告的,如以败坏他人名誉、阻止他人得到某种奖励或者提升等为目的而诬告他人有违法或不道德行为的,不构成本罪。 按照有关规定,行为人涉嫌诬告陷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一是捏造的犯罪事实情节严重的;二是诬告陷害的手段恶劣的;三是严重影响了司法机关的正常工作的;四是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犯诬告陷害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此罪的,从重处罚。不是有意诬告,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构成犯罪。至于诬陷没有达到法定年龄或者没有辨认或控制能力的人犯罪,仍构成诬告陷害罪。虽然司法机关查明真相后不会对这些人科处刑罚,但将他们作为侦查的对象,使他们卷入
刑事诉讼,就侵犯了其人身权利。
因此被人怀疑的还不够称诬陷罪的立案条件,没有影响到司法机关的正常工作等情况。如果已经构成了诬陷罪的就可以依法对嫌疑人进行逮捕判刑。
受害者还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