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请教一下总公司为分公司开票怎么帐务处理?还有总公司收取分公司管理费要交税吗?

我公司是做工程咨询的,在外地设立了几家分公司,其实这几家分公司都是因为总公司的甲级资质而挂靠在公司名下,成立的分公司。分公司很多业务都是以总公司名义签的合同,总公司开的发票,收到钱后,总公司扣除税金及管理费后再返给分公司,这样的情况怎么帐务处理?另外 ,每年总公司还要向分公司收取一定的管理费,这个费用总公司要交纳营业税吗?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子除吗? 第一次接触总分公司的帐目,望老师指点一下啊!谢谢了!
是A公司某地分公司 是负责人的 不是法人

谢谢老师的指点 我也认为转给分公司的款项需要分公司再次纳税,但公司领导希望不要纳税 如果都做为其他应收款划入分公司,那是不是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都会有很大余额,以后会很麻烦,不知道老师还有其他方法吗

你好。

首先需要确定一下题中“分公司”的概念。假设题中“总公司”名称为“A公司”,各地“分公司”名称为“A公司某地分公司”且为“非法人企业”,则相互间为总分公司。再假设,各地“分公司”名称分别为“B公司”、“C公司”等且为法人企业,则相互间不是总分公司,而是母子公司。不知题中属于何种情形?

请补充。

关于补充问题。

由于题中公司间形成总分公司关系,则题中:

1、收入问题
在税法上,总公司、各分公司均为独立纳税人(均办理有独立的税务登记证件),因此,以总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并开具发票、对外收取货款,该收入属于总公司。

由此,题中收入应作为总公司收入并入账,不作为分公司收入。

至于总公司划转收入至分公司的,可作营业成本处理(题中为“扣除税金及管理费后”的金额)。需要提醒的是,分公司取得的收入,仍应依法计算缴纳流转税。

2、管理费问题
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应当依法纳税。

至于所得税方面,由于总分机构所得税实行汇总纳税方式,因此,收付的管理费在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自然相抵归零,不存在能否扣除的问题。

3、总分机构之间的资金往来核算问题
总分机构之间、各分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可通过其他应收应付款等科目进行核算,也可单独设置如“内部往来”等科目进行核算,由企业(总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规定。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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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2-15
狠狠心贷款吧,你这种情况少见!

参考资料: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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