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提公司开车,有驾驶证(没有过期和扣分),和公司签有正规的劳动合同,一天上午开公司奥迪车,应公司要求送公司同事去高铁站坐火车,在回来的路上和一辆宝马车在没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相撞(没有人员伤完)。交警判决我主责它次责(7:3)。在打交警电话的时候我才发现这辆车只有行驶证,但没有购买任何保险今年3月以过期。属于违运车辆。目前两车合计维修费用5万多。时隔一周,公司不闻不问。(这车没有购买保险,我司员工是没有知道的,当然我和同事也不知道,但是车钥匙是通过同事办理公司正常手续请到再转交给我的)。面对3.5的自费罚款,我无法认可,决定辞职和公司打官司不知赢面有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