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给了我一张支票,我没有进账直接给了我的供应商,结果是空头的,现在不知道怎么办?

我可以直接起诉那个给支票的客户吗?因为那个客户给的支票也不是他们自己公司的,是他亲属的公司的支票,请各位高人帮忙,谢谢!

你所说就是一个转帐支票背书的问题.客户给你单位一张支票,你如果要直接给你供应商,是需要作背书的.如果转帐支票背后没有你单位在银行的印鉴作背书,背书无效.同样,你客户给你转账支票,收款人是否是你单位,如果不是话,也涉及到背书的问题(我估计收款人多半不是你单位).你可以直接要求你客户换票,并且可以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8-12-15
空头支票银行会罚款的。
《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法。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依据上述规定对空头支票的出票人予以处罚法。
你也可以追究出票人的法律责任。
第2个回答  2008-12-15
如果供应商还给你,你可以要求对方给你损失应该是2%左右,同时它得受他的开户行退出票行的处罚。现在问题有点复杂,你可以要求前一手或第一手负责,估计你的支票都是付追索权的。
第3个回答  2008-12-15
你可以直接起诉支票上盖章的那家企业,以欺诈罪进行起诉。
第4个回答  2008-12-21
空头支票的出票人是要承担责任的,银行罚票面金额的5%且罚款额不少于1000元,你们也可以要求票面金额2%的赔偿,那个客户要承担连带责任,起诉的话可以列为共同被告,但是要注意时间,支票起诉有效日期是自开票日6个月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