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劳务纠纷,本月初我在一家公司(主要搞事业间接的电脑投标,其实就是坑公家的钱,80元的路由器卖给运管处要150元,19元的键盘卖70元,诸如此类等等)开始上班,因为工作要经常出去送货送发票、查看客户电脑问题等,所以经理(其实他也是打工的,并未入股公司,老板娘也说他没给公司带来多少效益)要求我们打考勤。有时没打(因为顺路回家,同时公司中午是关门的,不可能为了打个考勤跑回公司,我们是电动车,没有补助,电话费也没有补助),有时忘记打,经理说没打考勤要写申请,你见过哪个单位即天天打考勤又天天写申请的,那不是二比吗?今天和他吵了,我说他老不相信人,老怀疑我上班时间干别的了(他也不相信老板娘和会计,所以公司的人也都背地议论),反正也早不想干了,时不时还要搬打印纸和油印纸,而且工资又不高。如果下个月他要以我考勤没打为由扣我工资,我去申请劳动仲裁是否予我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