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的两个厂家的药品同时在医院是否违反一品两规的原则?急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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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的两个厂家的药品同时在医院 不违法 一品两规的原则。因为虽然是同一规格,却没有超过2种,所以不违反一品两规的原则。但是同一通用名称药品 、同样剂型、同样规格甚至不同规格的药品 不允许再出现 第3种。

注意:一品两规的原则是指:“同一通用名称药品 的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 是说同一通用名称药品的每一种剂型不得超过2种,不管是同一规格还是不同规格,总共不超过2种都可以。 并不是说 不同企业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通用名称药品)同一规格的药品不能同时在药房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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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12-14
这个问题,并不是简单的“不违反”,还应具体分析,首先,单纯的只是在药房和药库中出现同一品种统一规格不同厂家,并不违反“一品双规”,因为这算一个品规,可以用完一个再用一个,也可以用一个代替另一个;但是,如果这两个不同厂家的药在药房同时使用,并且需要区分使用,那就要按两个品规来分析了。也许有人会问,为什么区分厂家反而违反规定了呢?不是更加准确才更好吗?来我们来看看一品双规的初衷,一品双规有两个目的,第一,避免药房品规过多造成混乱,造成差错,第二,避免药品竞争,发生不正当竞争行为。如果同一品规两个厂家的在药房区别使用,那无疑与这两方面的初衷都是相违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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