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挂名而不实际工作,虚报残疾安置比例骗退税,这杵算违法吗

如题所述

  一、肯定是违法的。数额达到30万的,就是犯罪。

  从全国范围看,从2007年7月1日起,国家按就业残疾人数量不同给予企业相应的退税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企业退税政策享受的前提,是一定比例的残疾人就业。

       二、福利企业“假安置”,骗取国家退税

  规定符合实际安置上岗工作的残疾职工在10人以上、占在职职工比例25%以上、为残疾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并发放不低于所在区县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等条件的福利企业,可以享受退税优惠政策,每名残疾人每年最多可退税3.5万元。

       三、真正合规的不多,查处也有难度。

  本人在检察机关工作,三年前也查过类似的案子,最后查不下去了,大多数福利企业,只是不能完全达到标准,有骗取的情况,但大多数企业也确实安置了部分残疾人,有的虽然不上班,但也给一些钱,当然这个钱是比较少的。这块政府如果不关心,案子一查,厂子就倒闭了,那这些残疾人怎么办?最后,只能是把骗取的退回。同时责令企业老板规范运作,把该补交的保险费用补上。

        四、民政局的相关工作人员,如果渎职,应当坚决查处。

     企业虚报,这是本能驱动,关键是民政部门是不是尽职履职了,有些福利企业并不符合享受退税优惠政策的条件,但因为民政局等监督部门不履行职责,致使他们顺利骗取了巨额国家退税。

        当初调查中,我们也发现,这样的企业,一般是给残疾职工,每月能几百块钱,平时,他们大多不用去上班。残疾人最终就是图老板能给他们交上社会保险。上头来检查时,老板就叫他们到厂里等着,检查完了就可以回家了。这是个社会问题,为了残疾人的生存,真把厂子查垮了,谁也担不起啊!

  但如果民政干部监督检查,走走过场,这个必须追责!如果发现福利企业可能存在猫腻的情况下,应当认真核查其残疾职工平时是否实际在岗、实际发放多少工资及社会保险如何缴纳等情况,其实只要认真一点,通过残疾职工挂靠、伪造虚假残疾职工工资单等方式都是可以查清的。提前跟企业摊牌,老板自然就会选择到底办不办,要办就办个真的!开始不管不问,最后如果由检察机关介入彻查,最终的结果,哪个企业也承担不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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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4-06
应该是违法了 因为存在骗税问题
第2个回答  2015-04-06
如果残疾人做公司的法定人,应该合法,照你这么说就违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