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9-04-24
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规定的精神,应当按照下列方法计算:
月平均工作天数:(365天—公休日—法定节假日)/12个月=20.83天
公休日:365天除以7天(一周)乘以2(每周六、日)=104天
法定节假日:11天(根据国务院令调整后的现在实际节假日)
日工资:月工资总额/20.83(天)=日工资标准(元)
小时工资:日工资标准(元)/8(小时)=小时工资(元)
最低工资标准由当地规定。
第2个回答 2009-04-24
对各地计算方法也不一样的,一般是这样计算的:就是有合同约定的,按照约定(江苏如此),没有约定的,按照全部收入计算
第3个回答 2009-04-24
你自己的小时工资的150%
如你小时工资收入为10元/小时,则加班时应该给你15/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