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后单位一直没续签合同怎么办

我的合同在今年5月12日到期,到期后单位也没提续签问题,过了1周后我问单位是否还要续签。单位在第9天把新合同给我,我自己填写后签字交回单位,但目前为止单位还没有给我盖章返回合同。我想问如果过段时间单位反悔说不和我签了,那我是不是可以向单位提出因为我原合同到期没有续签,但我一直还工作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就视为自动续签,他们不能现在提出终止续签。如果执意要视为这个合同是自动续签是否符合劳动法规定。

1、本案单位将新合同给予员工,员工签字,视为单位和员工都有意愿续签合同,这种情况还未超过一个月,所以不违背法律规定。

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进行催告!

2、过一个月仍不签订劳动合同,界定为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需支付给劳动者双倍的工资从第二个月起算。

3、如果单位反悔不签订,则视为违法辞退行为,需要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按照半个月支付,但是支付经济补偿金日期从2008年1月1日起算。

并且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PS:违法辞退的补偿金是正常时候的二倍

扩展资料: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依法成立的合同   ,受法律保护。

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狭义合同指一切民事合同。还有最狭义合同仅指民事合同中的债权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合同(Contract),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

只有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国家法律约束力。

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国家法律约束力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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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07

可以视为自动续签,符合劳动法规定,可以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具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如下: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扩展资料:

签订情况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相对于有固定期限合同而言的,和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最大区别就是,劳动合同履行只有开始时间,没有结束时间。一般来说,合同未到期,单位提前解除合同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无固定期限合同永远不会到期,因此很多用人单位为规避经济补偿金,一般都不愿签无固定期的,宁愿一年一年的续签。这种做法极不利于维护劳动者的就业稳定性。

《劳动合同法》在加强保护劳动者的就业稳定性方面,对无固定期限合同签订作出放宽调整。即在下列四种情况下,用人单位要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期限延长

合同到期双方约定的情况下可以延期第十九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第二十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二十二条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第二十三条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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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22

可以视为自动续签,符合劳动法规定,可以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具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如下: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规定如下:

1、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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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5-08-11
  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一直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可以不请当地律师代理,请专业人士提供远程指导服务并写劳动仲裁申请书、证据清单等法律文书。并且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4个回答  2010-05-29
这个不能认为自动续签。但可以认为你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1、你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已经到期,所以,需要签订新的劳动合同以确立你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
2、新合同签订的工作期限是多长?既然单位有诚意继续聘你为单位工作,那么它就有义务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将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补偿金,而且在《劳动合同法》第14条中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合同,且劳动者没有39条和41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合同的”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所以,第二次签订的合同中工作期限就很关键。
3、你不用去急,到时单位自然会将合同送来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14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你可以放心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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