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级人民法院以不当竞争和商标侵权为由。判决使用乐拼商标的三家公司赔偿乐高公司3,000万人民币并进行道歉。我国的民法进行了修改,并且在不久前实施。因此对于一些模糊不清的案件都有了明确的裁决方式。在这起案件中法院就已明确的法律条款对双方争议点进行了判决。最终构成侵权的公司承担了应有的代价。
我国一直在完善宪法和民法。因此在建国以后进行了多次修订。而前不久的民法典修订,可以说增加了许多便民的条例。对于一些社会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明文规定,比如说袭警,空抛物,侵权等一些社会现象。对这些模糊不清的社会现象进行了明确的法律规定,让犯罪分子无路可逃。让他们钻不了法律的空子,因此我们的社会在这些法律条款的规定下会变得越来越好,每个人也应该更加遵守规章制度,共建和谐社会。
事情的经过是什么?
从2015年开始,美致公司法定代表人就开始生产和乐高玩具一样的产品,并且设置了一款和乐高非常相似的商标为乐拼。乐高公司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进行起诉。法院的判决结果为美致公司应赔偿乐高公司300万元人民币。但是这些公司表示不服并且提出上诉。根据长时间的调查,广州高院认为这些公司在4年间凭借乐高公司的商标获利巨多,属于非常严重的商标侵权行为。因此改判这些公司,赔偿乐高公司3,000万元人民币。
法院判决的依据是?
广州高院以商标侵权和不当竞争为判决依据。认为这些公司长时间并且大规模的侵犯乐高公司的商标,并且使用类似商标进行牟利。是非常恶意的行为,违反了我们国家的民法典。造成了非常不好的社会影响,导致许多不好的社会现象发生,因此做出3,000万元的赔偿处罚。对于乐高公司的主张全面支持。
应该遵守国家法律。
我们国家法律经过数代人的修改更正,已经非常完善。对于许多不明确的法律规章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因此在一些小问题上,许多人认为可以钻空子。可是自从民法典修改完成之后,这些空子就已经不复存在。因此希望社会上的每一个人都应该遵守国家法律,做一个文明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