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模仿“乐高” “乐拼”侵权被判赔3000万,法院判决的依据是什么?

如题所述

广东高级人民法院以不当竞争和商标侵权为由。判决使用乐拼商标的三家公司赔偿乐高公司3,000万人民币并进行道歉。我国的民法进行了修改,并且在不久前实施。因此对于一些模糊不清的案件都有了明确的裁决方式。在这起案件中法院就已明确的法律条款对双方争议点进行了判决。最终构成侵权的公司承担了应有的代价。 

我国一直在完善宪法和民法。因此在建国以后进行了多次修订。而前不久的民法典修订,可以说增加了许多便民的条例。对于一些社会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明文规定,比如说袭警,空抛物,侵权等一些社会现象。对这些模糊不清的社会现象进行了明确的法律规定,让犯罪分子无路可逃。让他们钻不了法律的空子,因此我们的社会在这些法律条款的规定下会变得越来越好,每个人也应该更加遵守规章制度,共建和谐社会。

事情的经过是什么?

从2015年开始,美致公司法定代表人就开始生产和乐高玩具一样的产品,并且设置了一款和乐高非常相似的商标为乐拼。乐高公司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进行起诉。法院的判决结果为美致公司应赔偿乐高公司300万元人民币。但是这些公司表示不服并且提出上诉。根据长时间的调查,广州高院认为这些公司在4年间凭借乐高公司的商标获利巨多,属于非常严重的商标侵权行为。因此改判这些公司,赔偿乐高公司3,000万元人民币。

法院判决的依据是?

广州高院以商标侵权和不当竞争为判决依据。认为这些公司长时间并且大规模的侵犯乐高公司的商标,并且使用类似商标进行牟利。是非常恶意的行为,违反了我们国家的民法典。造成了非常不好的社会影响,导致许多不好的社会现象发生,因此做出3,000万元的赔偿处罚。对于乐高公司的主张全面支持。

应该遵守国家法律。

我们国家法律经过数代人的修改更正,已经非常完善。对于许多不明确的法律规章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因此在一些小问题上,许多人认为可以钻空子。可是自从民法典修改完成之后,这些空子就已经不复存在。因此希望社会上的每一个人都应该遵守国家法律,做一个文明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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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4-03
“乐拼”侵犯了“乐高”的知识产权,是其公司的盈利降低,而乐拼却也以违法的手段获取暴利。这种现象是一种是市场竞争的恶意竞争,不仅违法,也无益于对社会主义建设良好的市场环境。是一种不合理的存在。
第2个回答  2021-04-03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不正当竞争和商标侵权为由。使乐拼商标的三家公司被判赔偿乐高3000万元人民币并道歉。本案中,法院根据明确的法律规定,对双方的争议点做出了判决。最终构成侵权的公司承担应有的代价。
第3个回答  2021-04-03
    广州高等法院的判决是基于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认为这些公司长期大规模侵犯乐高商标,利用类似商标获取利益。是非常恶意的行为。严惩了这些商家。
第4个回答  2021-04-03
其实这也是涉嫌侵犯了著作权,所以这些都是要受到法律的惩罚的,而且这种权利也是受到了法律的维护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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