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在广州市增城市新塘镇。在我家对面有一栋住宅楼叫金泽花园,这是一栋商业住宅两用途的住宅楼,楼下铺面租给新塘镇当地一家家电经营商“家家乐”。昨天开始,结合五一宣传活动,家家乐联手美的举行“K歌王争夺战”。据宣传,这个活动将在每周六、日下午2点到5点举行,一直到6月30日。为了这个K歌大赛,家家乐搭起了舞台,还采用几台高音喇叭拼命狂轰烂炸,制造噪音。在我家,K歌的分贝至少达到90,简直就像在我家直接K歌。昨天,我打电话到所在区域的卫山派出所投诉,他们说派人去处理一下。我又打电话到家家乐管理处投诉,他们答应会关小一点喇叭。今天,声音是小了一点,但还是很吵,特别是一些所谓的参赛者在飙歌时,至少还有80分贝。我再打电话去卫山派出所投诉,他们居然说这个时段的扰人他们管不了,因为不是晚上,让我找城管来处理。这分明就是推卸责任,我怀疑他们是否和家家乐事前就通好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四条,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这种情况下,作为主管地段的派出所都不受理,我还能通过哪些途径来阻止这种噪音骚扰????????跪求高人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