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试用期 对么

如题所述

对于这个问题之前我也不是很了解,但是对于我所学的专业来说,通过一些报考专业证书的考试,我也多多少少了解到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用功的约定,而且也学会了在找兼职的时候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考初级会计经济法上明确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不允许约定试用期的,只要第一天去上班就要付钱,约定好的合同工资。这也为我之前寒假做兼职,第一天上班就开始找工作,有了一个更强的底气,之前我总觉得是别人可怜,我们带学生赚钱不容易,所以才会让我们一上班就发工资,后来才知道这本来就是作为一个劳动者所拥有最基本的一个权利。说起权利我们就要有义务,我们做工作就一定要把它做好,双方当事人也要签立合同,到用工制结束时结工资。



但凡事都有例外的,我们难免也会遇到一些黑心老板,像是要暑假找工作,白白干了大半个月,只是因为说试用期不合格,而对于这些条条框框又不是充分的了解,所以才会被欺骗。倘若我们懂得这些规矩,我们一定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被全日制用工是不允许约定试用期的。

用工难,但找工作的人也越来越多,大家都需要一份工作来维持自己的生计,但同时我们要维护自己的利益,也要付出这份权利带给我们的应用於。我们与一个企业一个工厂合作的时候,我们要知道以后的利害关系不能仅仅着眼前的利益,凡事都要以长远的观点去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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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9-17
LZ:(1) 不能(2)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因此,作为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即使同时与多个用人单位建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各用工单位均不得与该劳动者约定试用期。(李蕊)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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