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和名称不一样合同有效吗

如题所述

有效,若仅只是名称与所盖公章不一致的情形合同有效,以签章的主体为合同主体。一般情况下,按盖章处名称执行,因为,在合同生效条款处都是约定盖章或签字生效,所以,谁盖章谁承担履行责任。特殊情况下,委托他人代签合同时,盖章处的单位实际是受托人,根据委托合同关系,受托人的行为,由委托人承担,合同仍然由实际委托人承担履行责任,对此,应由相关证据予以支持才行。
合同上,公司名称与公司公章不一致:一、原则上,这是一份有效合同。当合同的公司名称和合同尾部盖章的公司名称不一致时,以盖章的公司名称为准。这种情况在实践中时常遇到,比如合同抬头写的是总公司,盖章的却是分公司,还有建筑公司盖事项部的章。但为防止纷争,建议还是规范一下,合同抬头名称和盖章名称最好是前后一致。二、如果是公司更名的,主体不变,原合同仍然有效,由更名后的公司承受权利义务。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用人单位变换名称......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及民法典中的相关限定,名称变换前的公司权利义务由名称变换后的公司承受。因此,只要主体是一致的,权利义务由变换后的公司来承受。以公章为准,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有效。1、原则上,这是一份有效合同。当合同的公司名称和合同尾部盖章的公司名称不一致时,以盖章的公司名称为准。这种情况在实践中经常遇到,比如合同抬头写的是总公司,盖章的却是分公司,还有建筑公司盖项目部的章。但为防止纠纷,建议还是规范一下,合同抬头名称和盖章名称最好是前后一致。2、如果是公司更名的,主体不变,原合同仍然有效,由更名后的公司承担权利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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