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太平洋强制车险不理赔的问题

我在今年二月从朋友那里买了辆二手车,并购买了太平洋强制车险后,车过户给了我。

但保单上依然是我朋友的名字,按照太平洋保险的规定的其中一个要求:“保单上的名字一个月内需过户成我的名字。”

但就是这么重要的这么一条条款,当初我买太平洋强制车险的时候,却没有一个太平洋客服人员和我说清楚,现在是第四个月,我的车发生了事情,需要理赔,但是太平洋保险公司却以此为理,对我不以理睬!

就此事我怀疑:太平洋保险公司当初是存心不将此条要求告知于我,而逃避理赔!

注:太平洋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中的“重要提示”一览也未将此条要求注明!!!背面的保险条款中也没有注明!!!

我现在有一种被太平洋保险公司欺骗的感觉!!!!当初交的几千元保费付之东流!!!想听听大家的看法!

如果太平洋保险公司以这种客服服务,我劝大家小心一点,以后不买太平洋保险公司的保险为妙!!!

如果是商业险未做过户批改,保险公司可以拒赔或部分拒赔,而交强险条款并无此项规定,所以车主与被保险人名字不一致的情况是属于交强险的保险责任范围的。如果太平洋拒赔,你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包赢。但如果能协商最好,也有可能是因为客服人员的业务素质不高,你可向太平洋客服人员的上级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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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6-21
胖胖物语,你这交强险是2010年买的吗?要是是,那告诉你,这是能赔的~

2010年新保险法规定,只要没有使用性质的改变,不过户一样在保险范围内。
(使用性质就是指,个人与公司)要是你过户前是个人的,现在过到个人,是没有关系的~

这个案子一般不用走诉讼,直接投诉就行了~

楼主以后记得,交强险每个保险公司是统一价的,干吗不买大公司呢?比如人保
第2个回答  2010-06-19
你上当了,不是太平洋骗你,而是当地的太平洋人员骗你,保险理赔,不可能因为名字不赔的,我就是理赔员,理赔额是赔付给被保险人,像你说的没过户保险,那就是保险公司赔付给你的朋友把钱,谁买保险赔给谁,很简单,不存在不赔。至于他们这种做法可能就是懒得理你。或者怎么样。
第3个回答  2010-06-26
直接诉讼到法院。。。申诉几率会大很多。答辩中重点是要提出保险公司没有尽到如实告知消费者的义务,切忌~
第4个回答  2010-06-19
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