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公司2008年度生产经营收入总额为3000万元,发生的销售成本2400万元、财务费用50万元、管理费用300万元(其中含业务招待费15万元),上缴增值税80万元、消费税12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4万元、教育费附加6万元,“营业外支出”账户中有违法经营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罚款5万元,通过民政部门向灾区捐款10万元。要求计算:(1)全年税前应扣除的业务招待费金额;(2)公益性捐赠应扣除的金额;(3)该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