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验证确认活动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如题所述

1、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中,确认、验证与监视的概念容易混淆,影响实际管理中的有效操作,了解它们的定义与作用是必要的。
1.1 确认,获取证据以证实由HACCP计划和操作性前提方案安排的控制措施有效。【控制措施,能够用于防止或消除食品安全危害或将其降低到可接受水平的行动或活动。】确认是在操作前的评估(当然包括变更后实施前),作用是证实单个控制措施或一个组合能够达到 预期的控制水平。如组织确定通过金属检验的控制措施作业指导书以控制金属异物引起的食品安全危害,到底是否有效需要在实施操作前经过实验等方式确认可行。
1.2 验证,通过提供客观证据对规定要求已得到满足的认定。是操作期间和之后进行的评估,作用是证实预期的控制水平确实已经达到。如通过对原料水分的检验结果的证据证明规定的水分要求得到满足。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HACCP原理中有特定的意义,即证明策划的要求是有效的。
1.3 监视,指为评估控制措施是按预期运行,对控制参数进行策划并实施的一系列观察或测量活动。它是探测控制措施失控的程序。如要求操作人员每半小时对要观察的温度通过校准的温度计进行测量并记录,以判断是否按策划的作业指导书进行。一般包括HACCP计划的要素及操作性前提方案的控制措施。
2、确认的相关要求
确认能够对控制措施(组合)实现满足可接受水平的产品提供保证,是针对操作性前提方案和HACCP控制措施及其组合的,要求体现在标准GB/T22000中的8.2。
2.1确认的内容
确认的内容是所选择的控制措施,如化学品控制计划或某项杀菌措施的HACCP计划能使其针对的化学性危害或生物性危害实现预期的控制【证明能够针对性控制】;
确认的内容也包括控制措施有效以及组合使用时有效,能确保控制已经确定的化学生和生物性危害,最后能够获得满足规定可接受水平的相对安全的终产品【证明不单是单个有效,最终结果也是有效的,安全的。】
2.2 确认的方法与再确认
确认的方法可包括做试验、查阅科学文献、类似同行的经验、日常或以往生产操作的记录证据统计分析或者在其他权威机构指导下得到。如果采用同行经验,需要关注条件是否有差异,如果采用试验,要考虑扩大实验及检验方式。
当通过以上方法表明控制措施不能满足要求时,如通过试验后发现某产品的加工环节在78度30分钟条件下,不能保证产品的致病菌指标得到控制时,应当对控制措施或者其组合进行修改和重新评审。
修订或更改后,应当进行重新的确认。
2.3 确认的记录
确认的记录可以包括但不限于操作性前提方案中的试验检验记录、HACCP计划的选用证据、工艺变更后的针对危害分析更新后控制措施的新试验记录、历史数据的分析报告等形式。或者包括与有关顾问或专家进行咨询的邮件等。
3、验证的相关要求
验证是事中或事后证明整个管理体系及每个步骤措施是能够达到预期要求的。要验证什么、如何验证、验证的职责、目的等的策划与执行要求在标准的7.8,对于管理体系的验证在8.4分别进行要求。对于验证的结果应分析并提交管理评审,对于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应纠正、纠正措施,对受影响的不符合进行控制(7.10)。
3.1 验证的内容
验证的内容包括前提方案实施、现场核对产品说明和生产流程图的准确性、危害分析的输入持续更新、HACCP计划与操作性前提方案实施、危害水平在确定的可接受水平以及组织要求的其他程序得以实施且有效,最终产品测试结合符合要求等。
管理体系的验证内容另外包括: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以验证其符合性与有效性;对验证活动结果的系统性评价,如果不符合要求时,应纠正;包括外审结果在内的综合验证结果的分析,以便证实符合策划的安排和标准要求,识别机会与趋势,识别管理的有效性。
验证的结果、分析的结果和由此产生的活动等形成记录,在小组内沟通,并提交管理评审。
3.2 验证的方法
验证的活动可分为日常验证和定期验证。可通过检验(包括随机抽样化验)、校准、检查、复核、评审、分析等方法进行。
3.2.1 日常验证
日常验证活动采用的方法、程序或检验按照策划的要求实施,它区分于甚至多于监视体系时所用的方法、程序或检验。具体按照7.8的策划执行,并按照8.4.2评价。
对于相应的人员能力应该培训、记录并评审,
对于监视测量装置应校准及正常运行进行控制,
通过现场检查判断是否受控,
通过对监视记录、检验记录、消费者或顾客投诉记录、纠正偏离或纠正措施的效果等记录信息进行复核、验证与评审分析的方法进行。
对体系通过内部审核的方法验证等。
3.2.2 定期的验证
定期的验证活动指综合内审、外审及阶段性的验证资料评审进行统一的分析,按8.4.3要求进行。可通过专项会议、质量分析会议或在管理评审前进行,对一定阶段内所有的证据进行体系符合性与有效性的分析,以确定是否需要更新或改进。保持相应的记录与决定。
定期的验证活动,一般至少一年进行一次或者在出现系统性问题、产品原材料或加工过程发生显著变化时或者出现新危害时应当进行定期的验证。
以上日常或定期的验证活动,可结合质量管理或实际生产管理过程中的产品检验、过程检验、卫生检查、综合监督管理,季度、半年或年度工作分析会议等同步进行,在保证食品安全的专业性前提下提高管理的有效性与效率。
3.3 验证的记录
验证的记录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描述记录;监控记录;纠偏记录;HACCP计划修改记录、半成品成品定期检测记录、CCP监控审核记录、CCP纠偏审核记录、现场验证记录、前提方案得到实施的日常检查复核记录等。
4 监视的相关要求
监视活动主要通过7.5与7.6进行。大多数监视程序应提供与在线过程有关的实时信息,应能及时做出调整,以确保过程受控,防止偏离控制参数要求。因此,可能没有时间做耗时的分析检验。一般不采用长时常规的微生物检验方法进行监视。
4.1 监视系统的内容
一个监视系统至少应确定监视的对象、方法(方便快捷)、装置(校准)、频次(尽量连续)、人员职责权限(培训)、记录等。
4.2 监视方法
监视的方法和频次应能够及时确定控制参数何时看出,以便在产品使用或消费前对产品进行隔离。
监视的参数一般应科学、直观、易于监测。如可以是温度、时间、湿度、PH、水分、含盐量、含糖量、物理参数、可滴定酸度、有效氯、添加剂含量以及感官指标如外观和气味等。
对监视结果超出要求时,应采取所策划的纠正与纠正措施,执行纠偏程序。
4.3 监视记录
监视记录可能包括岗位、产品、工序、日期、操作步骤、CCP、危害、关键限值或操作限值或控制参数、控制措施、监控方法、监视频次、实际测量或观察结果、人员签名与日期、记录审核签名与日期。
企业具体的确认、验证与监视活动内容可结合产品特性,参照CCAA的团体标准各类企业的专项技术要求进行。
——参考资料GB/T19538、GB/T22000、GB/T22004、GB/T27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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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9-15
1.目的、范围
1.1为规范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法规制定本规则。
1.2 本规则规定了从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认证机构(以下简称认证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程序与管理的基本要求,是认证机构从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活动的基本依据。
1.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应当遵守本规则。
1.4 认证机构遵守本规则的规定,并不意味着可免除其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2.认证机构要求
2.1从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从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技术能力,并获得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批准。
2.2 认证机构应在获得国家认监委批准后的12个月内,向国家认监委提交其实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活动符合本规则和GB/T22003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审核与认证机构要求》的证明文件。认证机构在未取得相关证明文件前,只能颁发不超过10张该认证范围的认证证书。
3.认证人员要求
3.1认证机构中参加认证活动的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个人素质和食品生产、食品安全及认证检查、检验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和(或)工作经历
3.2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审核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具有国家承认的食品工程或相近专业本科或以上的学历;
——满足GB/T22003《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审核与认证机构要求》中关于审核员的教育、食品安全培训、审核培训、工作经历和审核经历的要求;
——具备实施危害分析的能力;
——按照《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取得人员注册机构的执业资格注册。
3.3认证机构应对本机构的认证审核员的能力做出评价,审核员宜具有针对GB/T22003《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审核与认证机构要求》附录A中特定种类的专业能力,以满足实施相应类别产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活动的需要。
4.认证依据
认证依据由基本认证依据和专项技术要求组成。
4.1 基本认证依据
GB/T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食品链中各类组织的要求》
4.2 专项技术要求
认证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时,在以上基本认证依据要求的基础上,还应将本规则规定的专项技术规范作为认证依据同时使用(见附件)。
为提高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本规则未提供专项技术规范的,认证机构在对相应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前,应当依据以上基本认证依据的要求,按照GB/T22003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审核与认证机构要求》附录A中行业类别或种类的划分,制定对该类别产品和(或)服务种类组织的专项技术规范,并按照《认证技术规范管理办法》要求予以备案。经备案后的专项技术规范,须经本规则确认方可用于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活动。
5. 认证程序
5.1认证申请
5.1.1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有关机构注册登记的法人资格(或其组成部分);
(2)已取得相关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适用时);
(3)生产、加工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安全卫生标准和有关规范的要求;
(4)已按认证依据要求,建立和实施了文件化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一般情况下体系需有效运行3个月以上;
(5)在一年内,未因食品安全卫生事故、违反国家食品安全管理相关法规或虚报、瞒报获证所需信息,而被认证机构撤销认证证书。
5.1.2申请人应提交的文件和资料:
(1)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申请;
(2)有关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文件证明文件(适用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你可以参考http://wenku.baidu.com/view/95bc5960ddccda38376bafa5.html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12-11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验证活动内容见附件。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英文简称FSMS,即Food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GB/T 22000-2006/ISO 22000:2005就是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标准之一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人们越来越关注食品的安全问题;要求生产、操作和供应食品的组织,证明自己有能力控制食品安全危害和那些影响食品安全的因素。顾客的期望、社会的责任,使食品生产、操作和供应的组织逐渐认识到,应当有标准来指导操作、保障、评价食品安全管理,这种对标准的呼唤,促使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要求标准的产生。标准既是描述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的使用指导标准,又是可供食品生产、操作和供应的组织认证和注册的依据。

          食品管理体系由5个单元构成:①食品法规;②食品管理;③食品监管;④实验室检测;⑤信息、教育、交流和培训。

    

第3个回答  2017-06-15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核心内容是ISO22000系列标准。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英文简称FSMS,即Food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GB/T 22000-2006/ISO 22000:2005就是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标准之一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人们越来越关注食品的安全问题;要求生产、操作和供应食品的组织,证明自己有能力控制食品安全危害和那些影响食品安全的因素。顾客的期望、社会的责任,使食品生产、操作和供应的组织逐渐认识到,应当有标准来指导操作、保障、评价食品安全管理,这种对标准的呼唤,促使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要求标准的产生。标准既是描述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的使用指导标准,又是可供食品生产、操作和供应的组织认证和注册的依据。

国家食品管理体系的目标是:①减少食源性疾病,保护公众健康;②防范不卫生的、有害健康的、误导的或假冒的食品,以保护消费者权益;⑧通过建立一个完全依照规则的国际或国内食品贸易体系,保持消费者对食品管理体系的信心,从而促进经济发展。食品管理体系应覆盖一个国家所有食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过程,也包括进口食品。食品管理体系必须建立在法律基础之上,还必须强制执行。

大多数国家食品管理体系由5个单元构成:①食品法规;②食品管理;③食品监管;④实验室检测;⑤信息、教育、交流和培训。
第4个回答  2017-08-23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是指与食品链相关的组织(包括生产、加工、包装、运输、销售的企业和团体)以GMP和SSOP为基础,以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HACCP体系及其应用准则》(即食品安全控制体系)为核心,融入组织所需的管理要素,将消费者食用安全为关注焦点的管理体制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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