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试用期未签订劳动合同,两个月之后被公司口头辞退。(口头试用期为一个月)

上市公司试用期未签订劳动合同,两个月之后被公司口头辞退。(口头试用期为一个月)
上市公司试用期未签订劳动合同,两个月之后被公司口头辞退。(口头试用期为一个月)
本人是2017年4月5日入职该公司任职行政专员一职,一个礼拜后该公司人事专员被辞退。公司领导(行政部副总,本人的直接上司)口头让本人接替人事专员一职。当时本人和公司领导再三强调,没有胜任过生产企业的人事专员经验,领导当时的态度是可以学习,所以接替了人事专员一职。
在本人担任人事专员一个月零一天的时候向公司领导提出转正申请,并提交了转正申请单。(公司规定:所有员工必须填写转正申请单经过总经理同意后方可转正,然后才能签订劳动合同)这是本人第一次向公司提出转正申请。过了一个礼拜,转正申请单没有回音。五月十三号,我第二次询问公司领导转正申请是否审批通过,被告知需要经过一个考核测试。测试结果,未通知本人。
事实难料,在五月二十二号早上上班的途中本人被车撞了......交警事故责任认定书判对方机动车全责,当天上午请假去医院做了检查,软组织肌肉拉伤,疼痛难耐。下午忍着疼痛回到公司上班(因为公司本月25号发放工资,考勤数据需要人事核对,否则工资无法结算)在我出事故的第三天(5月24日)公司领导找我谈话,说我工作能力达不到公司要求,被口头辞退,让我交接工作。当时心里一下空了,不知所措。回来和家人商量了一下,决定对于这种不尊重员工的公司讨要一个说法。
经过相关资料查阅,作为公司人事专员这一特殊岗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赔偿不支持。但是本人多次督促公司领导转正申请签订合同一事,但公司在本人提出转正申请的期限内一直未履行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目前公司试用期员工和我一样,都未签订劳动合同,原因就是转正申请单总经理未签字,所以不能直接签订劳动合同。这是公司规定,有据可查。不是我一个小小的人事专员有权利直接能直接和自己签订劳动合同的。
以上所陈述事实有凭有据,没有半点虚假。本人现在能提供的证据有:考勤记录、工资条、工资卡、入职档案、督促转正申请聊天记录、劳务解除通知证明等。
特殊说明:该公司办公室人员加班不计加班费,只能用作调休抵充,且周六正常上班,没有加班工资。在本人出事故当天也是按调休计算,严格来说这是工伤。且有三甲医院休假证明。
请各位支招,不胜感激

你好,从你面熟属于工伤,工伤期间公司是不能解除的,你除了休工伤假外,还要进行伤残登记鉴定,如果鉴定有级别,公司辞退你要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公司解除无正当理由还需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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