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工作4年 被辞退 有什么补偿?

是这样的 我在一个单位工作4年多了 交的五险一金 刚到单位时签了一份三年的合同 过了三年之后就没有再签了 我记得法律上说这样也算是默认签了合同 这几天领导找我谈话 说我工作量太少了 不需要我这个位置上有人 让我选个其它的岗位 说我要再不动 有可能被开除我想请问一下 现在这种情况下 1、如果我说我不干了 这种情况下我还能拿到补偿了吗?如果有是多少?2、如果我说不知道去哪 单位也没按排 最后把我开除了 我能拿到补偿吗?如果有是多少?谢谢

第1个回答  2014-03-07
法律分析:1.你在该单位工作了4年多,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到期后未续签,该单位已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你与单位现在已经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单位应当从原劳动合同期届满一个月之次日起,每月向你支付二倍的工资,并且应当立即补签劳动合同。
3.如果你自愿不干或辞职了,你可以获得第2条的二倍工资。如果单位没有法定的理由把你开除了,单位还应当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结合你所述情况,你可以标准为8个月工资的赔偿。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并为我的劳动评分,谢谢。
第2个回答  2021-01-26

第3个回答  2021-01-27
第4个回答  2014-03-06
你可以到律师事务所咨询一下 一次应该是一两百块钱 这样对你决定事情的时候是有好处的 祝福
第5个回答  2021-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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