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不签无固定期限合同有赔偿吗

如题所述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第三次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劳动者提出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拒绝的话,用人单位可能需要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是,每工作满一年支付给劳动者相当于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没有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他们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以下情况下,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话,将被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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