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急辞工按劳动法会扣多少钱

如题所述

你好
没有规定应当扣除多少工资,但是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赔偿用人单位损失。

所谓急辞工,不是法律上的定义,通常是指立即解除合同或者短时间内解除合同。有合法与违法之分,应当区别情况分别对待。

一、用人单位有法定过错急辞工
用人单位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法定过错,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其中,按第三十八条(一)至(六)款规定解除合同应当什么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按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合同之时一次结清工资,并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

二、用人单位无法定过错急辞工
在用人单位无法定过错情形下,劳动者急辞工的,向用人单位提出急辞工申请的,是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可以拒绝,但不得在同意的情形下扣工资;劳动者直接通知用人单位急辞工的,或者提出申请被拒绝之后擅自离职的,是为违法解除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出勤结清工资,但劳动者应当赔偿用人单位损失,结清工资与赔偿损失应分别计算,合并结算。
用人单位应主张赔偿损失的,应当对损失承担举证责任。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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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9-08
1、你如果是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书面通知30日天到期后再走:就不算是急辞工。
如果你没有到书面通知后的30天、现在就走:才算是急辞工。
2、不即使你急辞职:店里也无权扣你的工资,只是可以要求你赔偿因你急辞职而给店里造成的实际损失:有损失才能扣你工资来赔偿,没有损失就无权扣,至于是否有实际损失、实际损失有多少,需要店里拿出证据来才行,拿不出证据你照样可以不赔偿。
3、如果你是提前30天书面通知到期后再走:不需要老板批准,到时你就走人,店里无权扣你的工资。
4、如果非扣你工资,协商解决不成的,你可以找店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解决,也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5、店里规定工作满半年才允许辞职是违法的,你可以不理。
6、另外,没有给你签合同的,你在劳动仲裁时还可以提出的请求有:
(1)要求自你工作满一个月时起至你辞职时止的每月双倍工资。
(2)要求补交全部工作期间的社保。
第2个回答  2020-09-07
劳动法是规范企业经营管理的法律。而急辞工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法》和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的约定,或双方协商给予公司一定的赔偿。供参考。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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