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印件的法律效应!

我跟原单位有劳动纠纷,为了证明我的入职时间,我必须出示一个入职申请单,但是我没有原件,原件在原单位手里,我只有一个复印件。
在这复印件上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公司的公章(不是红色了,复印出来的黑白)

请问这么一份入职申请人,可有法律效应。仲裁委会人认可它吗?

证据必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对方不认可仲裁委会不予采纳。劳动争议案件证明劳动者入职时间的责任在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既然手中有原件,单位应该举证,如果不举证,那么你主张的入职时间就会被仲裁委采纳,所以你不必担心你手中的证据是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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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8-08
希望我的回答能给予您帮助 请采纳 谢谢

依据民事诉讼法证据规则解释的规定,复印件只有与原件核对无误,才能作为证据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存在认定上的困难,只要单位不以你拿签有法定代表人的白纸复印应该没问题。

最好让单位负责人写上一句话:此件与原件核对无误。

希望对你有帮助。
第2个回答  2010-08-08
原则上,复印件不具备法律效率。
但是,根据你的情况,你可以以此为证据。如果对方不服,通过仲裁机构可以让对方举证。
第3个回答  2010-08-08
该复印件可以承认,并且你在提交的时候要说明原件的所在。根据我国诉讼法规定,原单位有义务提供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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