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单位年假时间是否重新计算

如题所述

年假换工作不需要重新计算。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有些人担心跳槽之后,之前的累计的工作时间就会随之消失,得重新计算,但是,法律并没有规定劳动者在不同单位的工作时间不能累计。劳动者在同一或者不同企业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都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所以,劳动者跳槽进入新的企业且符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该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换单位后如何转社保到新单位?
1、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参保地的社保服务窗口,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另外,参保人在外地就业并参保后,可向新参保地的社保机构出示原工作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申请将原工作地的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3、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异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到单位的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入异地的养老保险关系。
综上所述,换单位年假时间不用重新计算,法律并没有规定劳动者在不同单位的工作时间不能累计。所以,劳动者跳槽进入新的企业且符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该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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